联系我们CONTACT US

  • 天津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为什么天津商标注册申请不被受理

为什么天津商标注册申请不被受理

作者:天津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3 08:05:04

天津商标注册的情况下,总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例如,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已发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你认为这里的商标注册很匆忙,而申请没有。你说你不急!因此,今天我们主要谈谈为什么我们的天津商标注册申请不被受理?商标注册申请不被受理,你可能犯了这些错误!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申请文件缺少申请表、商标图样和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书以纸张形式提出,不需打字或打印。未按规定使用正确的申请表的;擅自修改申请表的。申请书不是中文的,提交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不附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的公章。因未按规定填写而不能确定申请人姓名、地址的。申请人姓名、申请书上的印章或者签名、所附身份证件复印件不一致的。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以立体标记、声音标记、颜色组合等方式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形象注册,未附肖像人授权委托书的。申报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有能力监督检验商标的证明文件。声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但未同时提交填有共同申请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或签名的附页;或附页未声明两人以上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

申请人是境内自然人,未按照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文件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改正,但申请人逾期不改正或者未按规定改正的。

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商标转让远远没有比商标注册来的夯,人们只知道自己注册商标的好处,却还没意识到在培养品牌的同时可以更加倾向自己设想的商标,随着商标基数的逐渐增大,商标转让定会突破企业发展重围,获得质的飞跃。以下小编就来说说商标转让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好处。 

1.节省时间,提高利润水平。所谓节省时间不仅是指转让商标需要的时间短。重点是商标转让本身就是体现该商标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借助品牌影响力带来消费,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 

2.如果是质量较好的商标,比较容易得到消费者的信赖。换句话说,也就是商标发展之后已经有些许客源,已经积累一定的信誉,从而让消费者在更短时间内接受你的产品,从而提高企业的发展起点。而且,商标的附加价值是很大的,在商标转让过程中,被转让方会更加深入了解一个企业的文化、价值观等等。这些看不见的资产都是企业的财富,有了这些优势,自然企业也会有潜力。商标转让就是这个道理。 转让商标虽然是潜力股,但是选择平台也是至关重要的喔!

别以为转让商标不重要就可以随便找家代理公司敷衍了事。在这里,小编特别想要介绍标局。别看标局成立不久,那可是汲取了发展已久代理公司精华以及去其糟粕,不仅仅商标担保注册不成功保证退费,更有商标转让、商标注册等保姆式的一条龙服务。不要客户操心,只有简单清晰的操作流程,让双方对转让过程更加了解。1、将他人商标登记为商号案件的解决机制 

若在先商标权利人起诉的是商标侵权案,则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由此可见,在后登记商号若构成商标侵权有三个要件: 

(1)使用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其企业商号; 

(2)将商号在与商标核准使用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 

(3)造成了相关公众误认、混淆的效果。

2、将他人商号注册为商标案件的解决方式 

在先商号权利人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可提起商标异议程序,有效阻止商标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商号权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商号权的侵犯。 

由此可见,阻止商标确权关键是看在先商号在相关公众中是否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是否会造成混淆误认。 

在先商号权利人还可通过商标无效程序撤销在后商标,或者起诉在后商标权人构成不正当竞争。若启用商标无效程序,它和商标异议程序及法律适用类似。若启用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则要求在先商号权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在先商号权所从事业务与在后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此外还要求在后商标权具有攀附在先商号达到混淆目的的恶意。

 

版权所有:天津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