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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标注册能否100%注册成功?
有些天津商标注册公司给您说:“商标注册100%能注册成功?”其实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具体原因就让小编给您解释一下吧:
一、首先涉及的一个问题:近似商标的判断,也就是说申请人的商标要与现有商标进行近似对比的。在对比的过程中,申请者个人、商标注册公司的商标查询员、商标局的审查人员等等每个人都有一套标准与看法,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不近似,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概率上的判断。虽然商标注册公司特别有经验,可以根据经验排除目前能查到的所有近似商标,但还是也不能100%保证注册成功?
其次在商标查询中有一个叫做“商标查询盲区”的专业术语。也就是说近期(4-5个月内)申请的还没有下发受理书的商标,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在这个盲期的时间段以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为准,也就是商标局自己说有滞后性。现在知道了吧,注册商标是有客观存在的风险的。再牛逼的商标注册公司也无法保证您的商标100%能注册成功!
二、除此之外,还有商标公告期异议问题。在商标公告期的三个月,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比如指出和某商标近似、侵犯某个体权益、商标抢注……等等),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进行异议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甚至还有可能复审。好好的注册个商标,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个搅局的,这事儿就谁也说不准了。
想要有保障的拿到商标证书当然要找正规的商标注册公司,但是特别强调商标注册速度快的代理,请远离!给你一大堆美好承诺的,都是骗子,还记得那句歌词吗?童话里都是骗人的……。所以选择商标注册公司时请综合考虑!小心被骗子套路了。
含有中原二字可以注册商标吗?含有中原二字可以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查询结果可以看到,“中原”以及带有“中原”二字的商标有很多。中原,又称华夏、中土、中州,是指洛阳至开封一带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狭义上指今天的河南省。当与外族对应时,中原又泛指中国。依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中原二字,是很容易无法通过审查的,因此,我们在申请商标时,需要将中原的含义说明清楚。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
注册商标权作为执行标的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者不按法院裁定执行的,依照相关法律文书享有该商标权利的当事人应凭法院向商标局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移转手续。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财产权的属性,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将其作为执行标的来执行。
天津商标注册公司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B公司欠A公司货款20万元,到期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于是A公司只能通过打官司来得到这笔货款。经法院几个月以来的审理,判决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归还。可是判决生效后过了三个月,B公司仍然没有偿还货款。无奈之下,A公司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经过A公司的调查,目前B公司确实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剩下注册商标还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对A公司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价值,可以在经营业务上使用。
但不知道B公司的注册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执行标的。在上面案例中,法院可以执行B公司的注册商标。法院执行B公司的注册商标,实际上是执行B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42条第l款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作为转让的标的,这表明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财产性,它属于一种财产。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通过扣押B公司的注册商标,以供法院执行,以这种无形资产来偿还债务。
人民法院可以将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拍卖或变卖,来实现A公司的债权,如果A公司有意取得该注册商标,还可以经人民法院将该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直接抵欠款,这时需要办理有关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如果商标专用权未转移,A公司就不能真正得到该注册商标。如何才能得到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通知B公司交出《商标注册证》,若B公司拒绝交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向办理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办理。
商标局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会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商标注册转移手续。只有办理完商标注册转移手续A公司才真正拥有了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可对注册商标强制执行转让过户。注册商标权作为执行标的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者不按法院裁定执行的,依照相关法律文书享有该商标权利的当事人应凭法院向商标局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移转手续。
如今,很多中小微企业,都会在自家企业聘请会计或兼职(代理)会计来帮助整理公司的财税务问题,然而这些会计都只会按照国家规定核算外帐,基本很少会进行内帐的核算,即使核算的话也会非常随意。由于内帐(内账)并不能按照国家法制规定的相关会计制度进行编制,而是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内部机构的相关设置特点来进行编制,为了给管理层提供更加有效的财务参考数据,所以如果企业没有完整健全的内帐(内账)核算,很容易产生以下问题:
1、管理层压根不知道企业经营利润或亏损数字,根据自我口袋帐估算开展经营。
2、多元业务企业的管理层不知道各个业务单独的利润或亏损数字,可能导致亏损的业务还在继续扩大规模。
3、费用较大但不知道那些地方可以控制开支。
4、投资项目长期无收益或低效益,仍然在继续投资,导致过度投资。
5、融资成本奇高,但管理层却无法通过比较本身收益率判断融资可行性。
6、由于无负债率参考数据,管理层过度乐观,导致盲目扩大生产,负债率持续攀升。
7、长、短期资金不能合理配置,可能导致资金闲置或流动资金无预见性紧张。
8、固定资产、存货管理混乱,导致内部舞弊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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