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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标注册如何选择注册类别?

作者:天津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3 08:44:47

公司注册资金是很多创业者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要考虑的问题,注册资金的多少也能体现公司的实力(主要看实缴资金)。2014年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之后,成立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理论上来讲实现了0元就可以在注册公司的局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快速了解一下注册公司认缴制是怎么回事吧。

1、什么是认缴制。认缴制只的是公司注资不必验资,而且出资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说,股东认缴完注册资金后,可以分期缴付,只要股东之间同意,可以一直都不缴付资金,而注册资金还是那样。但是股东们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金(即出资额为限)为本的。

2、公司注册资金是什么。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金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注册资金是公司所有人对公司的投入,这笔钱就是用来为公司服务的。

3、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首先公司,分为实行认缴制的公司和实行实缴制的公司。2014年3月1日以后,大部分的公司都实行认缴制,即公司注册资金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行实缴制的公司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公司(这类公司非常少,只有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其他二十几类有限公司)。

4、公司注册资金反映公司实力。当看到大部分的公司执照时,注册资金只是反映了股东所付的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付责任),并不反映公司经济实力。只有实缴制公司在开始的一段时间反映了公司经济实力。因为公司总要进行经营活动,有可能赚了也有可能赔了。往后,公司注册资金不反映公司经济实力。所以,公司注册资金从来都是反映所有股东的责任大小。而大部分时候不反应公司的经济实力(在实行实缴制公司开始的一段时间,注册资金等于公司经济实力)。

5、公司注册资金写得越高越好吗?写得高,客户知道的话,印象分比较高,信任感较强;转让公司时,以转出的股份为标的,计算公证费,标的越高,公证费越贵;公司破产清算时,只需要偿还注册资金的额度,剩下的可选择不还。

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公司注册资金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注册资金多,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金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做强的能力,客户有时候会以注册资金作为一种合作上的考虑的。

在我们进行天津商标注册办理时,肯定是要选择要注册商品的类别,是根据尼斯分类表(也称商品分类表)来选择的。是国际知识产权注册指定划分的分类表。其中第二十四类商标是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的类别第二十四类主要包括织物和家用织物覆盖物。本类别大致包括:家庭日用纺织品,例如:床罩,枕套,纺织品毛巾;纸制床单和枕套;睡袋,睡袋衬里;蚊帐。

还有一些不容易区分的类别,分别是医用电热毯(第十类)和非医用电热毯(第十一类);纸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类);石棉防火幕(第十七类),竹帘和装饰珠帘(第二十类);马毯(第十八类);某些特殊用途的纺织品和织物,例如:书籍装订用织物(第十六类),绝缘、隔热、隔音织物(第十七类),土工布(第十九类)。选完类别,起好名称,就可以准备材料提交了,提交之日起,三天左右下达电子回执但,经过一个月的形式审查期,然后是六个月的实质审查期,接着就是三个月的公告期(也称异议期)了最后就是下达证书了。

一、天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可能发生的损害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以实质审查为原则。如果商标局认定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将依据职权驳回该注册申请。对于申请人来讲,一旦注册申请被驳回,可能发生如下损失。

1、经济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商标局并不退还已收取的规费。商标代理组织一般也不退还所收取的代理费。这就意味着一旦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需承担商标注册费用的损失。申请人就相同商标在几个甚至几十个类别中同时提出注册申请.如果该商标被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而驳回,其注册费的损失将是十分巨大的。

2、时间上的损失。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前.很多申请人就已经开始使用该商标。而我国商标审查所需时间较长,在这段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使用以及推广宣传。申请复审商标已经具有较大的知名度。一旦该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人以往的努力将付之东流。而且根据《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条例》的规定,海关对商标权的保护仅限于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受海关保护力度较低。如果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即使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程序使该商标核准注册.但由于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审查期间较长.在此期限内将影响该商标获得海关保护的进程。

3、法律成本。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将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点:

其一,如果申请人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后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出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一旦该商标被商标局驳回,根据中心打击原则,申请人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将因基础注册无效而被驳回。

其二、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28条认定为与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近似而驳回该注册申请.如果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驳回复审申请或者驳回复审申请理南不成立,那么该裁定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相近似的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申请人已经使用该商标,那么引证商标权人可以依据该裁定主张申请人的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而要求申请人承担侵权责任。综上,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将对申请人的权益产生较大影响。因而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注册申请被驳回。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申请人注册风险的控制力较弱,如何规避风险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我国《商标法》第10条、11条、28条对注册商标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如果违背上述规则,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商标局驳回。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审查员拥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不同审查员的审查标准也是不同的。怎样办理商标注册这使得申请人在申请前无法有效的掌控注册风险。笔者将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总结如下:

1、与他人在先商标注册申请相近似虽然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已经开放了商标查询系统.但是中国商标网上所提供的商标查询服务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该系统存在六个月的盲查期.对于六个月内提出的注册申请无法通过该系统查询。其次,虽然该系统可以较为准确地查询出在先注册的相同商标,但是对于近似商标的查询仍存在较大的不足。第三,该系统是通过对图形要素的描述来查询图形商标的。由于查询者与商标信息录入者对商标构成要素的认识不同,使得商标查询系统仍不能准确查询图形商标。最后,该系统对于商标使用商品类似性的查询只能精确到类别,无法精确到每一件商品,无法准确的查询到类似群组的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近似商标。而在审查过程中对于近似商标与类似商品的判定依靠审查员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图形商标并无严格统一的审查标准。怎样办理商标注册即使对在先注册商标的准确查询,商标局也有可能依据《商标法》第28条予以驳回。

2、违背禁止性规定我国《商标法》第10条对商标做出禁止性规定。但是在商标注册申请实务中申请人不可能先知先觉熟知社会各个行业。所申请的注册商标很容易违背该规定。例如根据该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外国知名城市与造成不良影响的标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我国有上千个县级行政区划.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不可能对此完全熟知。对于外国知名城市更不可能全部知悉。申请人的注册行为并没有混淆相关公众的恶意,但由于所申请商标在客观上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相同.使得该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在审查实践中对于宗教词汇一般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怎样办理商标注册?然而生活中由于很多申请人并不信奉宗教.无法认识到一些已经生活化的宗教术语所蕴含的宗教含义。而这样的商标在申请过程中极易被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十条所驳回。例如北京某公司将其经营的网络游戏“天龙八部”申请为注册商标。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十条驳回了其注册申请。

3、缺乏显著性根据《商标法》第1l条规定,说明使用商品特征、品质的标识不得作为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基本原理,根据商标与使用商品的关系分为臆造商标、叙述商标、指示商标。叙述商标和指示商标与商标使用商品关联性较强,很容易被认定为对商品特征的描述而驳回注册申请,该类商标在注册中存在一定风险。对于臆造商标,虽然其与商标申请使用商品关联性较低。但是实践中当一件商标的知名度达到一定程度后,申请人为了保护该商标的市场价值。往往将其在所有的商品类别上注册,这时就产生一定的风险。例如“苹果”电脑在第九类商品中的电脑商品上并非对商品的描述,符合法律要求。然而要是将其推广在第31类商品巾的水果这一商品上,显然是对该商标申请使用商品的描述。

三、商标申请过程中风险的规避针对上述注册风险,笔者总结下列注册方式规避以注册风险:

1、拆分商标各要素分别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审查标准》对于商标中的字母、文字、图形部分的审查标准是不同的。由于文字部分的识别性与对应性较强,申请人可以较为灵活的设计商标文字部分来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图形部分与英文字母部分确定性较差,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自由裁量性较强。即使申请人设计商标过程中刻意将其与在先申请相区别,但由于各人审美标准的不同,在审查过程中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在组合商标中一旦有单独的部分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者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整个商标会被整体驳回。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笔者建议提出组合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将商标拆分为文字、图形、字母三个单独商标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即使有个别部分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使用。而且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一件商品上使用多件商标。上述商标核准注册后,可以将其组合使用达到组合商标的使用效果。采用拆分的方式提出注册申请不仅可以较好的起到回避注册风险的作用,同时增加了商标使用的灵活性。

2、商标注册申请后实际使用该商标根据商标法理论,申请商标如果与他人在先注册申请近似或者单纯地反应了商品的特征等因素,则认定该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这里所指的显著性为商标的内在显著性,又名固有显著性。但是《商标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了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情形。这里所指的显著性指的是商标的外在显著性。笔者认为,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应积极使用,做好推广宣传工作。由于商标申请期限一般长达3年左右,即使该商标被认定为不具有显著性,但经过3年的积极推广也有可能使商标的显著性达到法律要求。怎样办理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申请明显近似的话,那么申请人应严格管理使用行为。商标的近似性审查是审查员自由裁量的过程,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在驳回复审程序中商标评审委员会支持商标局的驳回理由.那申请复审商标与他人商标近似这一判定即发生既判力。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过程中申请人使用商标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3、通过多种法律手段保护商标权商标申请流程一般长达3年,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并不具有排他性权利。这一阶段是商标法律保护最脆弱的阶段。如果他人使用相同的商标不但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还可能使商标丧失显著性,进而成为该商品通用名称。因而笔者建议商标权人在申请过程中通过其他途径保护商标中所蕴含的无形财产。首先,可以将商标中作为美术作品或者书法作品向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版权登记。这样就通过著作权的形式确定了申请人对该图形的独占性权利。版权登记价格低廉,很多地方版权保护中心办理版权登记时并不收取规费。而且其保护范围较广,并不受使用商品类别的限制。即使他人在不相关的类别上使用该商标也能够被认定为侵权行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只保护思想不保护表现。如果他人使用近似商标,虽然也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但并不构成侵犯著作权。其次,可以将商标和包装装潢申请为外观设计专利。鉴于我国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较强。申请外观设计可以使该标识得到较强的保护力度。而且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期限远短于商标审查期限。对专利权使用商品的类别不受限制。在侵权判定上由于存在等同原则,即使他人使用该商标与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相同也会被认定为侵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该标识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不符合《专利法》对专利新颖性的要求,则属于典型的垃圾专利。而且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年费。如果侵权人提出专利无效程序,将影响权利的实际使用效果。

有人说,商标一旦被宣告无效,也就等同于被判了“死刑”。哪些情况下商标会被宣告无效呢?有没有对策呢?赶紧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天津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情形,由商标局依法宣告无效或者经利害关系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是否宣告无效的制度。

2哪些情况下商标会被宣告无效

(1)某些侵权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未被利害关系人监测到,核准注册后,利害关系人发现该商标损害自身利益,对该商标提起无效宣告。比如,第7774042号“图形”商标与通威集团的“通威鱼图形”商标构成近似,但由于图形商标在公告期内不易被监测到,该“图形”商标被获准注册。通威集团发现该近似商标后提了无效宣告并获得支持。疑似近似的商标通威集团的商标

(2)市场仿冒等侵权行为严重,针对作为“侵权工具”的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锦竹JINZHU及图”案就属于这种情况。权利人剑南春公司针对仿冒其“绵竹大曲”的“锦竹大曲”多次向工商部门投诉,还发起了民事诉讼。最终该侵权商标被商标局撤销了。剑南春的绵竹大曲(圆瓶、方瓶)侵权的锦竹大曲(圆瓶、方瓶)

(3)行业内的通用词汇被注册为商标,为解除使用妨碍而提起无效宣告。比如,2015年后一些新款手机配备的不分正反都能插的数据线接口,通称为“TYPE-C接口”。TYPE-C商标TYPE-C接口但东莞某公司将“TYPE-C”注册为商标,并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对淘宝平台上销售此类产品的部分店铺进行投诉。对于生产经营此类产品的企业来说,就需要考虑通过提起无效宣告消除商标权利,以确保能够不受“商标侵权”之扰。

(4)针对他人已注册的近似商标进行专项清理,提起无效宣告。例如,阿里巴巴公司在开展对“淘”字商标的保护工作中,对侵权商标提无效宣告。这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体现,是品牌成长后,企业对申请注册商标时存在的历史遗漏问题进行的处理。

(5)少数企业出于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寻找可以作为合适案源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驰名商标认定实行“个案认定”的原则,而近年来无效宣告案件成为驰名商标认定的首选途径。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主动寻找满足条件的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在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3被宣告无效的对策

(1)申请复审或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答辩或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想避免商标被提无效宣告,那么大家在申请商标前就必须做好商标查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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