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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标注册找代理的优势

作者:天津鑫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8 08:06:44

正常注册商标需要到商标局业务办理大厅办理,然而亲自去办理可能耗时费力,而且还会跑很多冤枉路。那么在天津商标注册找代理更高效,它们按照商标的类别进行了服务报价,此时,我们可根据自己申请的商标类型进行查询,提交申请资料,缴纳注册费用,等待一段时间后就会有注册通知书出具,从而能就完成了注册。当然注册商标的时间周期长短不易,而且不同的人注册可能在费用上还会有差别,所以我们在商标注册的时候,找有资质且正规的代理机构,可在办理的效率上更高,同时还能在费用上更为合适,所以较好来选择,将是寻求较好品质的关键,至少它能起到的作用会更大,自然是达到较好效果的。在办理商标注册前需要查询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没有的前提下就可以提交申请了,然后受到受理通知书,这个阶段数据形式审查,后面进入到实质性审查阶段。

当实质性审查合格以后,就会进入到公告程序,当公告期间没有异议存在,就会批准获得注册证。当然这个周期还是比较长,通常会在12-18个月之间,当然我们找代理来处理,它们能在缩短获得注册证的周期上有帮助,而也能让客户少操心。要问在商标注册哪里办理效率高,建议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它们对注册各类型商标的流程比较了解。只有在可靠性上更佳,才能被更多更多的人接受,毕竟越好的服务机构受欢迎程度会更高。找知名的代理机构来为我们服务,将是寻求较好服务的基础,所以我们还是应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毕竟服务平台不同效率也会有差异。

商标是推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企业而言,天津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等商标相关问题,都需要了解。商标注册作为保护商标的第一步,是打造品牌的首要条件,下面,小编为您详细报道国务院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文件。

国务院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批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请示》收悉。国务院同意关于办理商标变更、转让或者续展注册时不再附送原商标注册证的意见,但考虑到这一问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的修改,特批复如下:

一、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第二款修改为:“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以及有关变更证明各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受让人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五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

四、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自1995年5月15日起施行。

五、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但1998年11月1日前有效期满,而宽展期在1998年4月30日以前届满的,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仍按该条修改前的规定办理。本批复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由你局在1995年5月15日前发布。第三项、第五项由你局在1998年11月1日前发布。

国务院1995年5月15日,无论是商标注册、商标转让还是商标续展,所涉及的商标知识较为专业、广泛,因此很多企业都会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办公司。选择一家信誉高的知识产代办公司是成功代办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版权登记及专利申请的重要举措,为企业省去办理时间、金钱,提高知识产权办理速度。

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也称专有权。从正面讲,是指专利权人有权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愿实施其专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从反面讲,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独占实施权有什么作用?

第一,侵权判定不是你认为的那样。产品如果包含了某个权项(例如主权项)中的所有特征,则会构成侵权,哪怕另外多了几十个新的特征也是侵权。

第二,从权的作用很多,一是在审查过程中增大授权的几率,二是在无效宣告过程中增大专利生存的几率,三是在侵权过程中更便于侵权取证。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自2002年以来,修订后的《商标法》允许自然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此后,自然人的商标申请数量迅速增长,甚至出现了一些急于注册商标、转售以谋生的商标投机者。为打击恶意抢注行为,商标局下发了《自然人申请天津商标注册通知书》,对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只有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上述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抑制了个人注册商标的发展势头。

但是,为了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商标,一些企业家还设立了个体工商户,以满足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的条件。但我们不同意这种做法:首先,个体工商户离不开纳税申报、年检报告等琐事,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能源,而且增加了创业成本;其次,如果企业家授权公司使用商标,他还应按规定记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官方收费为300元/件;如果企业家将来将商标转让给一家公司做生意,官方的商标转让费高达2000元/件,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商标申请人在作出决定前予以考虑。

首先,只要注册商标是以公司或者个人名义申请的,只要通过审查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其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保护,保护程度相同;其次,商标申请的过程和所需的时间、费用是一样的,都需要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发证等阶段,预计最终申请许可需要12-14个月;不管申请的名称是什么,商标保护期相同,均为10年。商标期满后,商标持有人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延期。

首先,商标权的归属不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所有权属于个人。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的,商标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例如,a公司的所有者以自己的名义拥有一个商标。从法律角度看,该商标与a公司无关,不属于a公司的无形资产。当a公司需要使用该商标时,a公司的所有人应与a公司签订《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将该商标转让给a公司。

其次,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除明确商标标识和授权委托书外,以本人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公司名义申请的,还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的所有权是不同的。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标,商标权人有控制权;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有控制权。在公司股东人数众多、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值得思考。第三,持有商标的成本可能不同。

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的,公司应当相应变更商标信息(商标信息变更手续费为500元/件),否则可能影响商标的续展。更为严重的是,竞争对手或公司工商部门有权对未及时变更信息的商标申请注销,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可以降低商标信息变更的成本,因为个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几乎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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